入室盜竊電腦後想儘快銷贓,就近打電話聯繫收舊電腦的人,誰知竟找上失主,人贓並獲送上門去,被抓個正著。日前,史上最“背”小偷鄧某被江漢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批准逮捕。
  去年12月24日12點,從網吧玩了通宵的鄧某身無分文,萌生了“偷點東西搞點錢”的念頭。毫無目標的他四處轉悠,走到江漢區華安里新村四路,在一棟私房的5樓推門進入一房間,一無所獲。
  在另一棟民居2樓,鄧某又盯上了一戶木門上掛著搭鎖的人家。料定房內沒人,鄧某猛地用力將搭鎖崩開,闖進去之後才發現是一個單間,屋裡只有一張床和一張電腦桌。他將電腦桌抽屜里的駕照順手揣兜,又在房內找了兩個大塑料袋,把桌上的電腦主機、顯示器等一股腦打包,背著贓物就回到第一次下手的5樓房間。
  “當時想儘快把電腦換成錢,所以在折返途中就記了幾個‘收電腦小廣告’上的電話”。據鄧某交代,他銷贓時第一個電話就打給了失主,“他說他是修電腦的,不收二手台式機,我就又聯繫了一家,對方答應上門來收”。
  鄧某口中的“失主”姓成,現年23歲,從事電腦維修工作。為了招攬生意,他在住所附近貼了很多留有電話的小廣告。
  成先生表示,當天下午3點,他接到一個陌生電話,得知對方要賣二手電腦,便當場拒絕。半小時後,成先生回到住所,發現大門被撬、電腦被盜,便立刻聯想起之前的那通電話來。成先生不動聲色的聯繫鄧某,裝作要上門驗貨。由於第二次聯繫的買家馬上就到,鄧某便讓他先等半個小時。湊巧的是,買家上門看過電腦後表示“太舊了,不收”,鄧某隻得給成先生回話,雙方約定在華安新村四路路口碰頭。
  謹慎起見,成先生出發之前叫上了好友小勇。兩人商定好計劃,就一前一後朝華安新村四路路口走去。“他和小偷碰面後就跟著上了5樓,我在樓梯處守著,一會兒收到短信說電腦確定是他的,我就衝進去幫忙把那小偷抓住了”,小勇向記者描述人贓並獲的過程。
  制服小偷後,成先生要回自己的駕照,並及時報警。面對警方的訊問,鄧某對自己撞門入室盜竊電腦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 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,鄧某盜竊的三星液晶顯示器1台和組裝台式電腦1台,經鑒定價值為800元人民幣。“構成普通盜竊罪要達到‘數額較大’標準,即2000元人民幣以上,鄧某的盜竊金額顯然夠不上這一‘門檻’。但是他同時有‘入戶盜竊’的情節。根據刑法修正案(八)規定,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入戶盜竊行為,就構成盜竊罪,不要求盜竊數額達到‘較大’的標準。”
  通訊員付靜宜 樂峰 記者高星  (原標題:最“背”小偷偷電腦竟賣給失主副題引題題一題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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